指导思想:
2007年以来,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各社区、学校围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和“绿色华泾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活动,提高了青少年参与社区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涌现出许多关心未成年人成长的社区志愿者辅导员和积极投身社区管理服务的青少年。
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社区氛围,决定在镇域内初中、小学和居、村委中开展“优秀少先队员”、“社区优秀辅导员”的评比活动。现就评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评优小组成员:
杜校长,徐书记,杨副校长,黄亦平老师,张勇老师,程肖海老师,周佳老师
二、评选标准:
1、优秀少先队员
(1)在本镇行政区域内居住或就读的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员;
(2)积极主动参与社区文明创建活动,表现突出;
(3)努力学习,成绩优良。
2、社区优秀辅导员
(1)在本镇行政区域内居住或工作的居民;
(2)积极参与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类活动,关心社区内未成年人的思想、学习和生活,表现突出;
(3)受到青少年喜爱,在未成年人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三、申报办法:
1、名额分配
“优秀少先队员”,每校大约3名;“社区优秀辅导员”,可以推荐1名。
2、评选程序
各居(村)委会负责材料申报和组织,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镇少工委根据申报条件、表彰名额等进行初评,并报镇文明委审定;镇文明委、镇少工委将适时进行表彰奖励和开展宣传。
3、报送要求
各申报表一式2份,于3月30日前统一报送华泾镇团委。
联系人:辛甜,地址:龙吴路2443号206室,电话:54821818-206,13381950138,传真:54829035。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标准,广泛参与。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数量推荐,注重动员广大居民、学生参与评选,可互相推荐和自荐,自下而上地产生优秀少先队员、社区优秀辅导员名单。
2、材料详尽,按时上报。候选人的先进事迹要求真实、具体,字数在500字左右,并按照规定时间完成上报。
3、加强宣传,寓教于评。通过开展评选工作,进一步深化对先进标准的认识,营造社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推动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同时,对评选上的先进个人进行张榜公示,积极宣传先进典型。
五、具体安排:
1、第一阶段(
(1)3月13日制定评选方案,成立以学校党政领导为组长的评优工作小组。
(2)3月16日——3月18日各校通过广泛宣传,使全校师生明确评选要求。
2、第二阶段(
(1)3月16日——3月18日,由班级通过全班同学民主推荐和审定,确定评选表彰对象推荐名单以及填写的表格上交给年级组长(学生名额)。
(2)3月19日,由年级通过年级组老师们民主推荐和审定,确定评选表彰对象推荐名单,年级组推荐优秀辅导员确定。资料上交给校评优小组成员周佳老师。
3、第三阶段(
(1)3月20日,校评优小组确定推荐名单并反馈给各辅导员。
(2)3月20日——3月24日各辅导员补充填写材料。
(2)3月25日各辅导员上交材料给校评优小组成员周佳老师
4、第四阶段(
(2)在3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镇评优领导小组。
紫阳中学大队部 周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