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紫阳中学安全文明校园岗位职责
一、 校长
1. 协调、督办各项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制定合理的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文明长期规划、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学期进行自评,一学年总结。
2. 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与激励机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3. 履行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适时召开会议;每学年与学校各部门、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
4. 负责学校安全预警机制的运行,制定学校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安全保障体系,排除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现场指挥和处理,并按信息传递制度要求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部门汇报。
5. 与区教育局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每年与校区所属的华泾镇警署签订《企事业单位治安责任协议书》,代表学校协调周边公安、城管、文化监察、交警中队、社区等部门,建立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二、 党支部书记
1. 协同校长协调、督办各项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
2. 负责社会综合治理,以及政治类等突发事件信息管理及落实情况上报。及时掌握境内反动势力在校园内的渗透破坏活动,及时上报区教育局。
3. 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对校园内不稳定因素、人员情况、学生思想动态及时掌握,做好政治稳定工作。
4. 传达并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会议精神,做好教职工安全文明宣传及培训工作。
三、 兼管安全保卫的人事干部
1. 协助校长具体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2. 协同总务主任做好校园物防、技防类基础设施和整体规划和使用管理。
3. 负责制定、检查、落实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4. 负责学校校园内日常治安秩序的维护管理及与华泾镇警署专管员联系协调
四、 总务处
(一) 总务主任
1. 负责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基础设施的规划、协调、组织实施工作。
2. 做好校园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做好校园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3. 负责学校教学设施的规划、安装和维修、日常维护等管理,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解决。
4. 定期做好学校电、气、水等设备的管理、使用、保养及维修工作。
5. 负责学校消防器材、教学设备、实验用有毒危险物品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6. 负责健全和完善卫生类突发事件预警预案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并组织实施。
7. 负责后勤服务管理。检查、指导食堂人员做好食品卫生、防火防毒等安全工作;定期检查指导门卫工作;教育后勤人员,提高安全意识。
(二) 卫生保健教师
1. 每天早做好学生晨检工作,加强疾病的控制和预防,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如发现传染病例,立即启动学校关于传染疾病应急处理预案,并实施操作。
2. 每天早晨检查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督促食堂承包人做好食品卫生、饮用水的卫生工作;定期检查食堂通风防尘防四害情况;监督每天的副食品采购、储存、初加工、烹饪加工、供应、餐具清洗消毒保洁等各个环节,确保安全。
3. 对身体不适的师生做好登记并妥善处理。对在校园内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进行紧急处理,如不能处理须在第一时间陪送同学到最近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救治。
4. 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讲座,对学生做好卫生知识、健康知识、预防疾病等宣传教育工作。
5. 做好六病防治工作,管理好卫生室的常用药品。
6. 协同体育教师做好体育课免修学生的登记工作。
(三) 档案管理员
1. 协助兼管安全保卫的人事干部及校办公室搜集整理学校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相关材料,整理归档。
2. 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依法规范地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四) 仓库保管员
1. 严格按照相关的管理制度操作
2. 用品、器具的领用、归还必须履行相关的登记手续,教学用具不准私人借用。
3. 对教学器材、用品的使用、报修、报损做好记录。
4. 使用空调、电热等设备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五) 财务报账员
1. 严格遵守现金库存限额的规定。
2. 要妥善保管存放现金、票据的保险箱钥匙,不得遗失。
3. 时常检查门锁、窗户栅栏是否安全,报警设施是否失灵,发现有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及时修理。
4. 到银行提取或送存数额超过5000元以上的现金必须两人同行。
5. 财会帐册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注意防水、防潮、防蛀、防火、防鼠。
6. 非财会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入财务人员工作区。
7. 下班前要关窗锁门,通知门卫接通报警设施的电源。
(六) 水电维修工
1. 做好安全服务工作,各办公室、教室出现的水电故障,及时修理,保障水电正常使用和安全。
2. 经常性检查学校水管、电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五、 工会主席
1. 发挥工会组织在校园安全文明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2. 协助党组织摸清学校内部人员的不稳定因素,做好记录、访谈及上报工作。
3. 积极关爱教职工及其家属,对家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及时进行慰问、上门家访等,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大局。
4. 负责组织实施教职工公民道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宣传教育活动。
5. 开展读书活动,落实文明组室的评比工作推进校园文明建设。
六、 教务处
(一) 教导主任(教学、教务教导)
1. 实施健康教育课程教学计划,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组织、落实各学科教材中安全教育内容的渗透与教学。
2. 负责学科任课教师、实验员、网管员等岗位安全职责的制定,负责教学业务突发事件的防范管理和应急处理。
3. 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计算机、物理、化学等科目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4. 督促实验室等专用教室管理员对负责区域的硬件设施、技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及时联系相关部门予以检修;定期对实验室、专用教室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 负责学生体检、体育加试、劳动技术测试、外出劳技课等安全教育工作。
(二) 专用教室管理员
1. 严格按照相关的管理制度操作
2. 用品、器具的领用、归还必须履行相关的登记手续,教学用具不准私人借用。
3. 必须定期清理和维护所管理的器材、用品,保证完好无缺,如有损坏立即报修处理。
4. 专用教室使用督促任课教师做好使用记录,课后,必须整理整齐,下班前检查卫生、安全,发现问题,即时解决;人走关好门窗,关闭水电。
5. 专业教室内的危险物品,如药品、电器、高处堆物等按规定重点保管,做好定期检查和维护(每学期必须核对、清理一次危险物品),不得出现任何伤害事故。
6. 对教学器材、用品的使用、报修、报损做好记录。
7. 使用空调、电热等设备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8. 其他人员使用专用教室(常规使用除外)必须经校长、教务处同意。
七、 政教处
(一) 政工教导主任
1. 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负责班主任等岗位安全职责的制定,并执行责任签约制度。
2. 建立班主任应急安全网,负责全校学生的应急预案的演习。
3. 做好学生大型集体活动的预案制定、演练,以及信息传递制度的制定工作。
4. 制定有关安全教育的计划与内容、安全教育及宣传报道等活动;负责做好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
5. 做好与周边社区、华泾镇警署的安全联络工作。
6. 负责召开班主任会议,定期做好有关安全方面的案例研究分析和教育,提高班主任安全管理意识。
7. 负责每年的暑期学生军训中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工作。
8. 如发生学生安全方面的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
(二) 未保教师(学校安全联络员)
1. 协助校领导完成预案演练的方案制定、实施和总结
2. 协调并联系好公安部门等与学校安全有关的周边单位的安全工作,协调好学校各部门的安全工作
3. 参加校内外的有关安全会议,定期进行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总结
4. 联系校外法制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单位部门到学校作各类专题报告,做好网络安全知识、家庭水电煤气使用等的专题讲座。
5. 做好学生管理方面的安全教育、制度制订等工作,做好记录。
6. 完成学校定期检查的安全方面的书面记录。
7. 对行为偏差、心理偏差的学生做好耐心细致的纠正、疏导工作,对违纪学生,应做好帮教工作,对学生出现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协助班主任老师做好教育处理工作,减少偶发事件,控制学生犯罪率和做案率。
(三) 团队指导教师
1. 负责全校的团队工作。根据学校的安全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团队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总结德育工作及团队工作经验,协助德育教导制定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检查评比考核制度。
2. 协助德育教导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教育学生成为“四有”新人,使学生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
3. 协助德育教导做好聘任校外辅导员的工作,协助组织、指导团队的安全工作和业务学习。
4. 协助德育教导组织、指导团队及班级黑板报、橱窗宣传等安全工作。
5. 经常反映学生的思想情况和团队工作情况,完成上级和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
八、 年级组长
1. 负责建立本年级组师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2. 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年级组层面的安全工作职责。
3. 定期召开年级组有关师生安全的会议。
4. 提醒班主任与任课教师对个别特殊学生予以重点关注,与个别学生家长保持畅通的联系渠道,维护年级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5. 如年级组师生发生安全方面的事件,组织应急处理,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并协助处理。
6. 协助政工教导主任做好学校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中本年级组的演练任务,保障演练活动的顺利进行。
九、 班主任
1. 适时对本班学生做好安全教育,认真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和处理班级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建立班级安全制度。
2. 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开展生命教育和安全教育,将消防、交通、饮食、治安等安全知识渗透到班会课、晨会、午会等课中;利用板报、影视、知识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防传染病、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台、防汛、防震等多方面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身保护能力,保证安全教育工作的经常性、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3. 做好每天本班学生的晨检,统计学生到勤情况,及时了解未到校学生原因,并上报政工教导处;对因病未到校学生,须了解病情,及时向卫生保健教师汇报;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应立即送至学校医务室处理,并与家长联系;如果发现学生患有传染病,立即启动学校关于传染病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并配合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4. 每天做好教室的开窗通风和保洁工作。应对本教室内的各类教学设施的安全状况及时准确了解,定期检查,如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并提醒学生注意安全。
5. 组织和指导学生做好“两操一课”;在组织学生参加全校或年级组、班级活动需要步行时,必须带队并排队有序缓步上下楼。
十、 任课教师
1. 在日常教育教学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安全隐患,特别认真落实体育、计算机、物理、化学等实践性强的学科教学规范,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 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挖掘本学科中有关安全教育的内容,进行有针对性地教学,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普及和培养学生抵御自然灾害和可预见性的人身伤害事故的知识和能力。
3. 要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学生身体或表情),出现异常及时报告政教处,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发现学生行为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家长)沟通。
4. 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得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 对必须外出进行的校外教学的课,要事先报告学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未经允许,不得外出。
6. 如在专用教室上课,须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
7. 在教育教学中,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进行有效的处理。
十一、 体育教师
1. 认真落实“三课、两操、两活动”要求,每节课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上课,穿好运动装及球鞋。
2. 课前,体育教师必须检查课中应用的运动器械的安全性。
3. 开始上课时,必须检查每位学生所穿的衣服、鞋子是否符合规定。要检查学生身上是否有不应该佩戴的硬质标志或尖锐物品,如有,请学生取下并把这些物品妥善放置。
4. 及时了解、安排好体育免修与身体不适的学生的休息场所。
5. 课中准备活动必须做充分,有特殊内容的课还要做好专项性练习。
6. 在课中随时教育、提醒学生做好安全预防措施;对运动量大、有一定危险性的项目要加强相应保护措施,并教会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7. 课中体育教师不得随意交谈,更不能擅自离岗。
8. 课中合理安排运动量,以学生身体能量为考量,量力而行;游戏类活动中多观察,多提醒学生行为规范,特别是安全教育。
9. 课中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及时送学校卫生室(卫生室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卫生保健老师要陪同学生及时送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