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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市紫阳中学应届毕业生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录取”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上海市紫阳中学章程
2019-10-22  作者(来源):[暂无]

上海市紫阳中学章程

20141031五届八次教代会审议通过)

序言

紫阳中学是徐汇区最南端的一所公办初级中学,创办于1998年,2000年迁入目前的校址。从201291日起,根据徐汇区教育局、华泾镇政府和华育中学三方协议,紫阳中学由华育中学托管。托管后在保持紫阳中学公办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引入华育中学的办学理念、管理模式、课程结构,努力把紫阳中学办成所在地区居民欢迎、家长满意、学生喜欢的新优质学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紫阳中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全称为上海市紫阳中学;英文表述为Shanghai Ziyang Middle School学校地址为徐汇区华展路8号,网址为http://zyzx.xhedu.sh.cn

第三条 本校由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举办,经登记批准,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校是一所实施四年制初中教育的全日制公办初级中学。

第四条 学校为九年制义务阶段教育学校,执行应届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原则,招生规模以徐汇区教育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

第五条 学校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第六条  学校确立“让每一位学生都得到发展”办学思想,努力把学校办成当地老百姓欢迎,在同类学校中办学质量较高的学校。

  校训为“知荣辱,勤学习,强体魄,共发展”。教师思想行为准则是“真心实意关爱学生,真才实学教育学生,真知灼见感染学生”。办学特色为:重视学生行为规范、礼仪规范和学习规范的培养;加强责任意识、集体意识的培养;注重教育教学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注重因材施教、实施分层教学。

  校标

 

  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第十条  校长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  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十  学校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学校依靠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共青团、少代会等组织的作用

第十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都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  学校设置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十五 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内容与方法是:

(一)建立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协调教师分工与管理、负责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二)学校实行德育为核心的德育管理

学校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校长负责,教职工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贯彻 “两纲”教育,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实现多元评价

班级是学校德育教育的基本单位,班主任的主要工作是班级的德育工作。政教处和年级组、班主任组织和开展各种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富有教育意义的学生喜欢的活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实行班级授课制;

(四)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设置课程;

(五)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节假日、课余时间不组织集体补课或上课。

第十 学校依法实行信息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十七  学校依法接受教育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通过多种渠道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八  学校建立校内师生申诉制度,建立群众性民事调解组织。

 

  学生

十九  凡被校录取的受教育者即取得校学籍,为学校学生。

二十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十一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十二 学校按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生学籍档案,依法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依法对学生给予奖励和处分。

学校对修完相应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成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二十三 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二十五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教职工

二十六 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二十八条  学校依法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每学期对教职工的日常教育教学规范、业务工作进行考核,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学校建立评选先进教职工制度,每学期评选一次。

第二十九条 学校教职工除享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教育局规定的教育教学培训

第三十条 学校教职工除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教职工之间要和睦相处,共同造就良好工作环境;

 

 

(四)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践行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区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学校与家庭、社会

三十二  学校同华泾镇及附近机关团体建立社区教育组织,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建立学校向社区开放的制度,学校组织师生走出校门,积极参与社区教育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三十三   建立和健全学校、年级两级家长委员会,形成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合力。学校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家长委员会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

三十四   班主任在寒暑假及有需要时对学生进行家访,新接班家访完成率100%。平时任课教师要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认真实施家校互动相关工作。各年级组定期召开家长会,形成家校良好的沟通渠道,营造良好沟通氛围。

三十五 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开展校际互动合作,加强与兄弟学校的沟通交流,提升办学水平

  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

三十六  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34万元学校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预算拨款。

三十七  学校建立经费管理制度,贯彻勤俭办学原则,严格财经纪律,严守财经制度,合理编制预决算,合理使用学校经费,接受上级财务和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

三十八  加强校产管理,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

(一)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二)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

(三)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四)学校加强对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等专业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三十九 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

四十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行政事业性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十一 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附则

四十二 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四十三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以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政策为准。

四十四 本章程的修校方提出,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会议通过,报徐汇区区教育局核准后生效。

四十五 本章程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市紫阳中学

20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