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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紫阳中学骨干教师评聘办法
2010-05-26  作者(来源):[暂无]

上海市紫阳中学骨干教师评聘办法

根据《上海市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十一五”纲要(草案)》和《徐汇区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十一五”规划》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的教师队伍的发展,特制定“上海市紫阳中学骨干教师评聘办法(草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聘原则,公开评聘过程、公开评聘标准、公开监督渠道,切实选拔出“有思想、有作为、爱学生”的骨干教师;根据“选拔与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在培养和使用中促进发展,责任和义务共担;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评聘的骨干教师不仅是教育教学业务的骨干,更要是践行师德规范的中坚。

二、评聘对象

根据徐教人[2003]6号文规定,骨干教师津贴发放的对象为第一线的骨干教师(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和职工不参加评选)

三、评聘办法

成立上海市紫阳中学骨干教师评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书记、教学教导、教育教导、人事干部任组员,具体负责评聘和管理工作。

2、评聘选拔每学年进行一次,名单从每学年学校教育教学评优人员中产生,名额严格控制。

3、在教育、教学、科研中确实起到突出骨干作用的教师,可由校长提名,经骨干教师评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评聘为校骨干教师,从严控制人数。

4、评聘名单于学校校园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整个评聘工作于8月底结束。

5、公布。在教师节庆祝会上命名上海市紫阳中学骨干教师。

四、责任与权利

(一)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模范遵守《上海市中小学教师守则》,严格履行教师职责,为人师表,依法施教。

2、热爱学校,具有积极乐观的工作态度,主动参与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3、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能力,在教学改革中有创新,教育教学效果突出,形成自己的教学特长。积极参加各级教学竞赛及评优活动,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4、承担并完成校级课题研究工作,参与学校区级重点课题的研究,每学年完成规定的案例或总结等。

5、承担教师带教工作,对被带教教师的指导有效。

6、其他学校需要配合完成的工作。

(二)权利

1、学校骨干教师中的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高级教师每人每月享受150元津贴,语、数、外教师每人每月享受120元津贴,其他学科享受100元津贴。

2、可优先参加各类评优、学术活动、考察活动,开展课题研究学校优先考虑提供经费保障。

五、备注:

1、每学年考核后在相应岗位工作满一个月即可享受本津贴。各项津贴不累加,以高项计入结构工资。

2、因病、因事离岗满一月,停发本津贴。

3、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以上任务者,不再享受此项津贴,一旦完成任务即可恢复津贴。

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在上海市紫阳中学骨干教师评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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